法制晚室內設計報訊(記者 汪紅)在中國政法大學公共決策服務中心日前召開的薊門論壇上,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院副院長顧永忠教授表示,律師在防範冤假錯案發生中具有任何訴訟參與方都不能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冤案大多是被告人不認罪或認罪後又翻案以及辯護人提出無罪辯護的案件。客觀來說,在司法人員心目中當鋪,更重視懲罰打擊犯罪。
  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只有辯護律師是專門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益和合法權益的,實踐中往往能提出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和審判人員由於其辦公室出租訴訟職能和訴訟角色所不能發現和提出的問題。
  顧永忠教授提醒,應關註和警惕在未來法治不斷健全完善的情況下還可澎湖民宿能發生的冤案,充分發揮律師在防止冤案發生中所起的作用。  (原標題:防冤案 律師作用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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