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各區縣黨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局、各市級機關、各人民團體,明年元旦、春節期間要科學管理,確保城市運行平穩有序;逐項排查,消除各類安全隱患;令行禁止,堅持節儉文明過節。
  通知強調,各級黨委、政府和黨員幹部要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本市三十條實施辦法。各部門、各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不得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年會、經營性文藝晚會,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本市三十條實施辦法規定。要持續深入反對“四風”,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嚴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借培訓中心奢侈浪費,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嚴禁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嚴禁利用婚喪喜慶斂財,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電子紅包,嚴禁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將相關費用轉嫁給有關企業和個人。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執行廉政紀律,並加強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提醒和約束,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紀檢監察機關和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予以公開曝光,並按照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原標題:禁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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